中超公司每年给他找块遮羞布
时间:2008-9-8 8:07:59 作者:吴籍 关闭

  特约记者吴籍北京报道 中超联赛经营经历了从阎世铎到谢亚龙两任掌门人,也经历了福特宝公司和中超公司两个阶段。客观地说,中超的经营在福特宝阶段还是有些显而易见的成绩的,这也给了在谢亚龙任上成立的中超公司不小“压力”。而原本代表着联赛进步的中超公司,却在无所作为中反而渐变为“阻碍”联赛进步的“毒瘤”。
  诞生时
    带着福特宝的遗产
  2004年,刚刚接手联赛的福特宝公司在中超联赛的收入大约分为三部分,包括西门子公司8000万元的冠名费,佳能等赞助商的赞助以及央视的赞助费等,按照当时的比率总费用按合同接近亿元。当时中超元年就遇到了年底罢赛风波的影响,中超赞助商都出现了波动,导致西门子提出扣款的要求,开了扣款的口子后,几乎赞助商每年都无法足额按合同付款。
  不过,当时招商的势头良好,罢赛当时发生时已经临近联赛尾声,福特宝公司开始着手2005年的谈判,结果罢赛导致福特宝公司也受到损失,当时邵文忠直言不讳地表示:“这是多大的损失,我们的品牌已经遭到了无情的打击,太可惜了!”
  当时福特宝公司本来已经找到了5家大型赞助商,和其中的两家都已经谈妥,分别是一家饮料商和一家金融公司,都试图进军中国市场,合同也准备好,有两家公司办下了签证已经准备来中国开新闻发布会签字了,结果中超罢赛,这两家赞助商明确表示不再签约。
  当时这家饮料公司,福特宝公司做了很多工作,终于同意来中国,结果机票买好了,大连实德又罢赛,这家公司找了个理由就不来了,这两家仅赞助款就超过一亿人民币。在交给中超公司的赞助商中包括佳能、现代、恒源祥等多家赞助商。2005年,中超公司成立,福特宝带着满腹不满把这些商家都移交给了“下家”。
  不裸奔
    成最大追求
  2004年G7革命之后,中超公司呼之欲出。2005年谢亚龙上任后,按照之前的计划,中超公司的成立提上议事日程。但是,由于成立中超公司的提议是在阎世铎任上做出的,而当时的谢亚龙对于这项提议还有一些意见和犹豫。甚至在足协重新进行了“要不要成立中超公司”的讨论。在各方的力挺下,最终中超公司还是在2005年下半年成立了,并将中超经营权从福特宝公司分出来。但是,中超公司在成立之初就成为没有市场化,没有经营的“皮包公司”,对中超的商务开发、品牌运营等业务没有进行任何有建设性的操作。
  其实对于公司化运作来说,中超公司从根本上还是沿袭了福特宝的经营模式,中超公司基本还是在足协掌握下,董事长、总经理都是谢亚龙亲自“指派”人员管理,而“董事会选举产生”只是一个过场,在第一次“选举”中,南勇成为董事长,吕枫成为总经理,谢亚龙对此并没有任何解释,他甚至在一次会议上认为“中超公司的模式是真正的股份制公司”,但与福特宝时期,足协指派邵文忠担任总经理没有任何实质的区别。
  中超公司成立后,从瞿郁明到吕枫两任总经理并没有带来大的改变,从招商到品牌推广都是沿用了福特宝公司当时的模式,而中超公司初建的班底也都是从福特宝公司照搬来了负责的员工,这决定中超公司不会有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具体设想,中超联赛招商走下坡路也难以避免。
  随后就是2005年的冠名商的“裸奔”,自1994年职业联赛后出现首次无冠名商的现象,此后“不惜一切代价”找到冠名商成为中超公司未来几年里的最大追求,而没有“裸奔”也成为谢亚龙在管理联赛方面最后一块遮羞布,甚至不惜自降身价,把冠名费由8000万元降到了3000万元,而金威啤酒也利用了足协和中超公司的这种心理打了一场漂亮的“商业战”。
  在2007年金威啤酒签订的合同中,其中有“1+1”的续约条款,“第二年冠名费可在第一年合同的基础上进行上浮20%优先续约”,但是金威啤酒先是以“国资委拒绝金威赞助”为由正式照会中国足协和中超公司中止2007年合同文本的执行。随后,联赛开始前,再度紧急开始冠名谈判,又以原价拿下了冠名费,金威巧妙地省下了原合同中“20%”的提高价格,成为赢家,而足协和中超公司拿到冠名商的心理被对手很好地利用了一番。
  只有改变
    才能“前途光明”
  在中超公司最新的会议上,决定的是2009年奥运后的相关运营措施,关于奥运会后的联赛计划,中国足协、联赛部和中超公司联手打造的一份完整的2009年中超联赛计划5月份就已经悄悄出台。在这份名为《打造后奥运时期本土最具优势的体育营销平台》的2009年中超联赛计划书中,特别强调了“在后奥运时期,中超联赛蕴含着巨大潜力”,以及未来发展的七点重要内容。
  这份报告被认为对未来两年的中超联赛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谢亚龙的奥运核心战略,很多中超公司的运营人才也不得不对奥运退避三舍,现在奥运结束后,而谢亚龙留任希望较小的前提下,在展望未来的国内联赛环境的改善方面,足球圈内人包括投资人都有较高期望,他们都相信在内因、外因两股力量作用下,国内足球产业仍是“钱途光明”。
  如何提高中超联赛经营效益也是俱乐部关心的问题,由于包揽了全部中超俱乐部的经营资源,却没有进行良好的商务开发,从2004年至今俱乐部分成依然没有任何水涨船高的动静,让很多俱乐部提出了意见,一些俱乐部在向足协和中超公司了解每年年度的分成时也表达过对中超经营的忧虑。其中集中反映在2006年爱福克斯拖欠的冠名费和今年能否拿到足额分成上。
  从福特宝公司开始,每家俱乐部04年即使在罢赛的前提下,每年也能分到200万人民币,但是现在各方经济情况见长后,分红依然未能有所提高,这样的杯水车薪的分红,甚至有俱乐部老总态度变得极端,甚至说“中超公司现在反而成为阻碍中超市场化发展的一个毒瘤。”当然这只是一时气话,但是中超公司如何改变面貌是一个严重问题,只是这样的改革何时才能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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